论“研究生教育学”学科建构的合用性、合法性与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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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金龙等.论“研究生教育学”学科建构的合用性、合法性与合理性[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5(2):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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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金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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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李金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合肥230026;李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合肥230026;裴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主任,副研究员,合肥23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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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为在30年的学科体系建构历程中,研究生教育学已具备了社会层面的合用性、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和学术层面的合理性,应该成为一门以指导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使命、完全独立于高等教育学的交叉、应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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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研究生教育学 合用性 合法性 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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