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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研究生教育学”学科建构的合用性、合法性与合理性
引用本文:李金龙等.论“研究生教育学”学科建构的合用性、合法性与合理性[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5(2):14-18.
作者姓名:李金龙等
作者单位:李金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合肥230026;李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合肥230026;裴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主任,副研究员,合肥230026。
摘    要:认为在30年的学科体系建构历程中,研究生教育学已具备了社会层面的合用性、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和学术层面的合理性,应该成为一门以指导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使命、完全独立于高等教育学的交叉、应用学科。

关 键 词:研究生教育学  合用性  合法性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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