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教学法在高职思政教学中的局限性探析——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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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培文.项目教学法在高职思政教学中的局限性探析——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厦门教育学院学报,2014(3):9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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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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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福建厦门,36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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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高职教育改革中,一些高职院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采用项目教学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究其原因是项目教学法跨界应用所造成的,项目教学法旨在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而思想政治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这种跨界应用就决定了项目教学法在高职思政教学中具有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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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项目教学法 职业能力 道德素质 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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