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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去,何必再追究
引用本文:何治均.已过去,何必再追究[J].今日中学生,2009(35).
作者姓名:何治均
作者单位:成都石室联中西区2010级1班
摘    要:半期成绩刚出来的那一天清晨,我经过一个三岔路口,发现有一只小猫咪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压成了肉饼;在刚到校门的时候,发现一枝鲜花已经开放,是那样的娇艳、美丽;在上课的时候,我向窗外看了看,发现有一只小鸟在对面的楼顶上站着,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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