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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差错”能不能改改?
引用本文:萧风.这种“差错”能不能改改?[J].新闻战线,1992(2).
作者姓名:萧风
摘    要:去年,新闻出版署为了提高报纸的编校质量,逐渐消灭差错,进一步办好报纸,在4月和8月,先后对首都10家报纸、各省30家报纸,就字词、标点、常识性错误、语病等方面作了检查评比。这次检查评比,10家首都报纸的前三名是:解放军报0.88/万,人民日报2.25/万,中国教育报2.81/万;30家省报的前三名是;浙江日报7.44/万,南方日报9.59/万,新疆日报9.62/万。30家省报的差错率比10家首都报纸的差错率高出很多,即以前三名比:第一名0.88/万:7.44/万,高出近8倍;第二名2.25/万:9.59/万,高出约3倍;第三名2.81/万:9.62/万,高出2倍多。即以10家首都报纸中公布的6家看,第一家和第六家比,相差约3倍:0.88/万:3.28/万;30家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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