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竞赛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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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过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研究决定,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竞赛分为分站赛和总决赛,其中各分站赛分设省市队和企业队两组,两组比赛项目与竞赛程序相同,但分别计算成绩和录取名次,两组比赛取前12名选手和2006年全国钓鱼锦标赛总决赛前8名选手参加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32强总决赛。所有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通过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省市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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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赛办法 锦标赛 钓鱼 国家体育总局 比赛项目 体育指导 参赛资格 计划单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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