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性惩戒探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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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凤堂,胡振京.学校发展性惩戒探论[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4(6):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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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凤堂 胡振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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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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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青少年生命主体性和谐发展与教育”(课题批准号:BE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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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展性惩戒主张学校在依法治校的前提下,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应该加以必要的惩戒,但惩戒应体现对学生成长的发展性需要。发展性惩戒倡导采取适合其个性特点和发展需要的惩戒,旨在培养学生对自我行为进行自主调控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展性惩戒正如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张伯苓先生所言:"学校对于犯过之学生,犹医生之于病者耳,非如警察之于窃贼也。"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施以有效的惩戒,也是学校的应有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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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展性惩戒 内涵 原则 实施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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