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公约与我国农民工权利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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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军.国际人权公约与我国农民工权利的保护[J].九江师专学报,2009(5):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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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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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福清35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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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资助项目,项目名称:农民工法律权利的保护(项目号JBS07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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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已经加入了25个国际人权公约,特别是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是由于没有解决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具体实施问题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机关和用人单位的漠视,我国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以及子女的受教育权等权利未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为此,有关政府机关必须重视我国农民工权利的保护,切实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义务及其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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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人权公约 农民工 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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