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历史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纲要(试用)》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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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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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在历史教学中具体贯彻《中小学历史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纲要(试用)》(以下简称《历史教育纲要》),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历史教育纲要》中关于小学阶段的内容,凡未编入现行小学历史教材的,均已编入小学补充教材,并于一九九二年春季供应使用。补充教材的课文分为必讲与阅读两部分。必讲部分要求教师按规定的课时讲授,并列入考试内容;阅读部分要求教师指导学生利用部分课上时间和课后阅读(必讲部分和阅读部分的内容详见附件一)。自一九九一年秋季开学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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