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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考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及其权利保护
引用本文:姜国平.论自考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及其权利保护[J].成人高等教育,2010(2):36-37,50.
作者姓名:姜国平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社科处,浙江金华321004
摘    要:学校在自考中提供社会助学服务与担任主考职责,因而与自考生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从社会助学方面而言,自考生与学校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学校应该树立教育服务意识,提高办学质量。从主考而言,自考生与学校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学校应该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保障自考生合法权益。

关 键 词:自考生  法律关系  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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