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向教育乱收费“亮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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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新华网陕西频道.蒲城向教育乱收费“亮剑”[J].陕西教育,2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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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华网陕西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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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华网陕西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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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蒲城县紧紧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决定开学之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活动。以治促改,以治促建,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该县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先撤销校长职务,再进行通报批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特别是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严格落实教辅资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用”的原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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