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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0)天法民一初字第766号
摘    要: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广东新快报社诉文新集团新闻记者杂志《2009年十大假新闻》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原告广东新快报社的诉讼请求。我们认为,此案及天河区法院的判决对研究新闻侵权等问题,具有一定的业务研究和学术探讨价值,因此,在这里将《判决书》全文刊出。另外,新闻法学专家魏永征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琴副教授围绕此案进行了学术研讨,也在这里一并刊出。

关 键 词:社会公共利益  新闻记者  诉讼请求  名誉权  被告  委托代理人  石家庄市  假新闻  广州市天河区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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