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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民办学校合作关系的构建——以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为例
引用本文:吴开华.政府与民办学校合作关系的构建——以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为例[J].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13(1):14-19.
作者姓名:吴开华
作者单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从分立到合作:政府与民办学校关系的重建”(GD10YJY03)
摘    要:政府与民办学校合作关系是指政府基于尊重民办学校自主权、维护民办学校公共性,承担民办教育财政责任而与民办学校形成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生产和提供教育服务的新型权利义务关系。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则是构建政府与民办学校合作关系的主要实现方式。就我国而言,政府向民办教育机构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方式有两种,即合同制和直接资助制。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教育服务,建立与民办学校的合作关系,将引发政府与民办学校法律关系的深刻变化。

关 键 词:政府  民办学校  合作关系  政府购买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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