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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
引用本文:陈全禄.政府主导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J].四川教育,2007(1).
作者姓名:陈全禄
作者单位:广安市教育局
摘    要:素质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这宣告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理应由政府来主导。政府主导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从广安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的现实基础出发,广安市、县政府把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心放在“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上来,通过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来保障素质教育的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应以素质教育为导向,改革评价和招生制度。德阳市在评价制度和招生办法的改革中突出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又以评价制度和招生办法的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终于看到“素质教育动真格了”,经验新鲜,富有启迪。政府主导应重在打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郫县作为国家级课改实验区,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领先一步,他们的经验表明,政府将素质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优化结构、经费保障、评价激励等关键问题上真正“主导”起来、硬起来,为素质教育的实施打造出良好的环境,教育就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内动力和创造力。教育振兴是中国振兴的重要标志。我们的国家能否持续繁荣下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在哪里,关键在人才,根本在教育。因此,全社会都应该明确树立这样的意识:素质教育,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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