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在黄河小北干流左岸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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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永强,董立国,刘旭.“三项制度”改革在黄河小北干流左岸的实践[J].治黄科技信息,2006(6):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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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永强 董立国 刘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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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河务局,山西河务局,山西河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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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三江”大水过后,为了遏制洪涝灾害,保证我国经济建设健康稳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对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做出了全面部署。在这种形势下,黄河小北干流河段近期治理项目,即“九五”可研项目正式列入了国家财政专项投资建设计划,迎来了小北干流治理的新机遇。在工程建设中,全面引入了以“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改革,经过参建各单位共同努力,截止2003年7月,“九五”可研项目除个别项目正在实施外,大部分已完工,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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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黄河小北干流 制度改革 工程建设监理制 治理项目 兴修水利 项目法人制 招标投标制 洪涝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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