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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系统”“出地区”毕业生不出这些钱
摘    要:国家人事部日前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不得收取毕业生的出系统和出地区费。《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增加学生负担。对于本地区或本部门接收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和鼓励他们到外地或其他系统就业,不得收取出地区和出系统费。对违反规定收费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摘自《山西劳动与保障》20004)“出系统”“出地区”毕业生不出这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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