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女书传承人制度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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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江永县制定《"女书传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女书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培养标准。女书传承人的培养以现代教育体系下的学校教育和专门女书学堂教育培养为主,打破了女书习得者的原有地域、性别、社会群体范围。江永民间百姓也形成了一套自我认可女书传人的标准:"会说江永土话""会唱女歌""会写女书文字",其中"说土话"和"唱女歌"被认为是重要的女书技能。民间百姓的传承人认可标准为政府评选新的代表性传承人考核指标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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