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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舞蹈创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引用本文:李良.少儿舞蹈创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J].黑龙江教育,2003(34).
作者姓名:李良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少年宫
摘    要:少儿舞蹈创作的专业职能,是舞蹈编导创作出成功作品的必备条件。一个舞蹈编导,在具备艺术家那种共同认识生活、感受生活、表现生活的创作动机外,是否有能力将头脑中对生活现实的情感、感受转化成为适合舞蹈构思的“动作素材”,并通过加工构思搬上舞台,已成为衡量一个编导专业能力的尺度。在这里我要说的舞蹈编导的专业职能是作为舞蹈编导的一项特殊职能而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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