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头条不该出常识性语法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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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华赋.报纸头条不该出常识性语法错误[J].新闻三昧,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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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华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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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10月21日,四川某工人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上,刊出一篇近800字的消息,黑体大字的标题为:《是中巴打人,还是报道失实?》这则消息的导语是这样写的:“10月4日,成都某报报道的中巴车殴打62岁的老太婆致重伤事件……”读罢标题和导语,读者疑窦顿生:“中巴”和“中巴车”,岂能“打人”和“殴打62岁的老太婆致重伤””直到看完这篇消息,才知道其真相:原来是中巴车随车“检票员与乘客因放置行李而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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