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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立法刻不容缓——以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现状为例
引用本文:孟怀珍.图书馆立法刻不容缓——以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现状为例[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24(11):43-44.
作者姓名:孟怀珍
作者单位: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四川内江,641112
摘    要:图书馆作为政府管理下的一门学科,是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学科就必须受到相应的保障,这种保障只有立法。没有法律保障的学科图书馆在发展中不但会出现偏差,更会出现畸形,也不能像其他有法律保障的学科行业一样健康顺利地发展。内部制度建设只不过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表面的限界与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效应是无法比拟的,立法才是长久有效的监管机制。呼唤久违了的图书馆法尽快出台,只有建立起长效有力的监管机制———图书馆法才是图书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最有力保障。

关 键 词:图书馆学科发展  图书馆立法  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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