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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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红霞.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完善[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1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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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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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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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院调解制度作为我国现存的诉讼法律制度之一,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它的存在与发展是对诉讼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同时,有利于司法体系乃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它的缺陷和不足对司法公正和法治文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阻碍了法律权威在人们心中的树立。在谋求多元化多渠道解决纠纷的背景下,法院调解制度不应被废止,但必将面临符合社会需求的重构和进一步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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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调解 纠纷机制 缺陷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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