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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探讨
引用本文:张林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探讨[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2).
作者姓名:张林鸿
摘    要: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与意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以户为单位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在规定的地段享有建筑住房、添置生活设施,在庭院种植树木,永久居住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民法用益物权的一种。宅基地的使用人(农户)与所有人(集体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农户之间的相邻关系受民事法规调整,在土地管理方面如土地登记、规划、收回、地政管理等,受行政法规的调整。宅基地使用权是关系着我国农村人口的生活与生产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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