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基于国外体育立法修法经验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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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爱光.中国《体育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基于国外体育立法修法经验的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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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爱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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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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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重大问题的法理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ZDA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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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自1995年颁布以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不争的事实。24年来我国各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现行体育法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需求,严重制约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体育法的修改势在必行。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体育立法修法的经验为我国体育法的修改提供了有益借鉴。结合我国体育法学领域关于修改体育法的各种观点,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主线、坚持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国际视野等方面阐述了我国体育法修改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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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法 良法善治 立法修法 里斯本条约 博斯曼法案 体育仲裁 |
收稿时间: | 2019/2/19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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