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劳务商品的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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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清芳.论体育劳务商品的特殊性[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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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清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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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宏观理论指导下,关于劳务产品商品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体育是否归属第三产业、体育劳务产品的商品性等问题的讨论正方兴未艾。讨论中已逐步明确用于交换的劳务产品,具有商品的属性,应恢复商品的本来面目。而体育部门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层次(见国家统计局关于设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经济日报》1985年4月29日),提供的用于交换的劳务产品也包含在这一概念之中。为了更好地组织体育劳务商品的生产与交换,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劳务商品消费的需要,有必要从这一理沦基础出发,研究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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