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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育法》实施背景下《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制定研究
引用本文:田思源,徐伟康,刘盈子,廖孟诚,周萌.新《体育法》实施背景下《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制定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23(6):639-646.
作者姓名:田思源  徐伟康  刘盈子  廖孟诚  周萌
作者单位:1. 清华大学法学院;2.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3.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22&ZD338);
摘    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优先发展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凸显青少年体育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青少年体育立法,解决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和现实性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需要探索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并以其为统领构建中国特色青少年体育法治体系。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是推动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遵循,优先发展、全面发展的战略定位,立德树人、健康第一的价值目标,“社会参与”的改革要求,权利保障的法治理念,厘清青少年的法律内涵,界分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关系,围绕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发展目标,规范和调整青少年体育活动和青少年体育关系。

关 键 词:新《体育法》  青少年体育  学校体育  《青少年体育工作条例》  体育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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