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体育赛事网络同步转播的司法困境与应对之策——以“新浪网诉凤凰网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二审为例
引用本文:胡巧璐.体育赛事网络同步转播的司法困境与应对之策——以“新浪网诉凤凰网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二审为例[J].体育科研,2018(5):65-72,85.
作者姓名:胡巧璐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王健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BFX169)
摘    要:随着数字传播技术的发展,体育赛事网络同步转播纠纷日益频繁,但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为应对此类纠纷面临的司法困境,认为:体育赛事转播权是所有权利的起源,司法实践应当摒弃将其认定为契约利益的做法,改采特别立法模式创设专有财产权利。针对独创性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不应过度强调“创作高度”概念,而应采取从宽而非从严的认定标准。在体现“表现”效果的情况下,本文建议将体育赛事节目认定为视听作品,同时整合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创设“向公众传播权”用以填补无法规制网络同步转播的权利空白。赛事节目广播组织对赛事信号享有广播组织者权,但其中的“转播权”应当从立法层面扩张至网络环境。

关 键 词:体育赛事转播权  技术中立原则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向公众传播权
收稿时间:2018/7/8 0:00:00
点击此处可从《体育科研》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体育科研》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