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征收双重附加费的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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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多发.新疆征收双重附加费的表现形式[J].上海集邮,2008(10):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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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多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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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2年5月-1993年1月,新疆少数几个市、县邮电局通过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先后征收了标准各异的“县内邮政附加费”。1993年2月1日起,自治区对给据邮件统一征收“附加费2角”。但仍有少数县在执行自治区标准外,加收“县内附加费”,从而形成“双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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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政附加费 征收 新疆 物价部门 自治区 邮电局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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