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邮史 房契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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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剑峰.新光邮史 房契见证[J].上海集邮,19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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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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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6月,上海南市区的老街“修旧复古,建新如旧”,重新开市,笔者赶去“轧闹猛”,竟在藏宝楼市场觅到一份已经发黄的新光邮票会的房契(见封二)。 这份《房屋租赁契约》是明德经租处的格式合同,签订于1947年1月1日,内容是新光邮票会向明德经租处租用中正中路830号宜庐内203号(室)房间一间,作为“写字间”。契约上,出租人盖有蓝色“上海明德经租处”中英文椭圆形章(4.3×2.9cm);承租人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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