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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汉语语法教材中的"作"与"做"--现代汉语教学摭谈
引用本文:孔凡涛,郝思瑾.谈汉语语法教材中的"作"与"做"--现代汉语教学摭谈[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20(4):80-83.
作者姓名:孔凡涛  郝思瑾
作者单位:徐州教育学院,江苏徐州221006
摘    要:在现代汉语语法教材中,是“作句子成分”还是“做句子成分”一直不为大家所重视。除少数教材通篇用“作”或者“做”外,多数教材在语法内容中出现了“作”与“做“的混用现象。我们认为,尽管“作”与“做”在日常使用中确实存在混用或通用现象,但这种混乱现象出现在语法教材中是不应该的,应当予以规范。即使一时无法速成共识、形成规范,至少应当在同一部教材或语法著作中统一采用其中一个来贯彻始终。

关 键 词:    语法  教材  规范化
文章编号:1008-6625(2005)04-0080-04
收稿时间:10 18 2005 12:00AM
修稿时间:2005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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