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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杂技作品的版权权益与保护
引用本文:吕长军,本刊.新媒体环境下杂技作品的版权权益与保护[J].杂技与魔术,2015(3):44-45.
作者姓名:吕长军  本刊
作者单位:阿里巴巴
摘    要:杂技,是通过背景和高难度形体动作、技巧来引起观众美感的一种艺术,也是被世界各地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在法律上,与舞蹈、戏曲、戏剧类似,杂技作品与杂技作品的表演都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不过,在严格意义上讲,作者对杂技作品所拥有的是一种著作权,而表演者对作品的演绎、表演等创造性劳动所拥有的是一种邻接权,也即是表

关 键 词:著作权法保护  新媒体环境  邻接权  艺术形式  版权保护  杂技艺术  版权交易  网络版权  形体动作  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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