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计提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问题的探讨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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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颖.关于对计提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问题的探讨与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5(16):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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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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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油田采油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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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不良资产做出了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的规定,本文就这一问题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一、存在的问题1.超范围计提准备有的企业将以前年度成本挂账、虚列收入、违规购建固定资产等挂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将存货、固定资产盘亏计提减值,我认为它们不属于计提准备范围,因为:按《企业会计制度》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而成本挂账、虚列收入、违规购建固定资产挂债权等属于会计差错;按《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按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生盘亏和毁损应按其成本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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