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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镇企事业单位计征个人所得税
引用本文:王莉.浅谈城镇企事业单位计征个人所得税[J].科教文汇,2007(12X):199-199.
作者姓名:王莉
作者单位:大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山西大同037044
摘    要: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行政事业单位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以及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项目。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城镇
文章编号:1672-7894(2007)12-1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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