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价政策实证研究——以合肥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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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芳,马中,郭清斌.中国水价政策实证研究——以合肥市为例[J].资源科学,2014,36(5):885-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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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芳 马中 郭清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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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 100872;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 100872;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 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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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环境保护价格与税费政策示范研究”(编号:2008ZX07633-02);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13XNH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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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及现行水价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提出了我国水价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基于环境无退化的水价定价方法,在合肥市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了水价改革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为我国水价政策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依据和参考。研究表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价标准要保证环境质量不退化;水价政策的定价原则包括环境无退化原则、全成本定价原则、公共和商业分置原则;环境无退化的水价定价方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合肥市的水费收入增加34.17~55.47亿元,实现氨氮减排0.57~0.89万t,有利于实现水价政策目标,企业、居民和政府都可以承受基于环境无退化原则的水价改革;水价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亟待加强,否则水价政策设计再好也只是纸上谈兵;水价定价权应该下放到地方政府,国家对水价政策制定给予宏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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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价政策 环境无退化 定价方法 政策效益 |
收稿时间: | 9/3/2013 12:00: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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