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授权在厦门市开展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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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好荣,吴文裕,黄雅蓉.民政部授权在厦门市开展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J].学会,2012(6):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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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好荣 吴文裕 黄雅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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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民政局社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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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民政部最近在回复厦门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请示》的复函中,同意在厦门市民政局开展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今年初,国务院批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后,厦门市民政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备案管理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等重点改革项目。因该项工作目前国家尚无法律法规规范,厦门市也无相应的审批管理权限,为此厦门市民政局为落实和推进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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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理工作 厦门市 民政部 备案 机构 经贸 台湾地区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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