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转移的几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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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亚光,陈建国.争取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转移的几种模式[J].学会,2002(7):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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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亚光 陈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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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科协,西安,7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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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秋,在我省政府机构改革之前,陕西省科协向程安东省长转呈了在陕十四名院士<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有关职能转移给学会承办的建议>.程省长很重视院士的建议.批示给省政府秘书长与省人事厅厅长研究商复.事后省编办委托省科协牵头,在所属学会、协会中挑选行业影响面宽且办事机构又相对较强的部分学会,促使其与挂靠的厅局协商落实院士的建议,具体研究在省级机构改革中可向学会职移的职能.从年底反馈的情况看,上述大多数学会对口的厅局领导都原则上同意院士们的建议,其中农业厅领导表示可把五项职能交给省农学会办理,省林业厅领导表示可把六项职能转移给省林学会,而信息产业厅领导则原则上同意省电子学会可承担八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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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机构改革 学会 安徽 政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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