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家的本质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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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志安,郭丽伟.浅议国家的本质属性[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3(12):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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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志安 郭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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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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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主要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组成。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它包括两种职能:政治职能(阶级性),即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社会职能(包括经济、管理和平衡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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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 本质属性 专政 政府职能 政治职能 社会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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