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非专利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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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光举
,陈巨才.谈非专利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J].技术与创新管理,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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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光举 陈巨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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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是对人们智力劳动成果及其带来利益的保护与鼓励,可以调动人们发明、创造、革新的积极性.高等院校是知识产品的“最大生产基地”.从科学发明、发现、科技成果、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到科学论著、论文、计算机软件、高新技术的商标,几乎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所有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院校是知识产权的最大拥有者.因此,研究高等院校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维护自身的利益,激励广大知识分子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就成为高等学校面临的新课题.面对保护知识产权世界潮流与我国经济界、知识界长期、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所形成的反差,我们必须强化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寻求对策,规范并调整我们的行为.首先在高等院校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有关的规定与制度,使高等学校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市场经济接轨,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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