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发包方与监理方冲突来源、分类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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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冰松.工程项目发包方与监理方冲突来源、分类及管理[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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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冰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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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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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包方与监理方之间的委托关系意味着双方主体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同,在组织、技术、资金、管理权限、市场化以及是否盈利等方面均有显著区别。单一委托模式、平行委托模式和联合体委托模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监理委托模式。双方产生冲突的来源大致可归结为发包方主要责任、监理方主要责任以及不确定事项等几个方面。按照成因和合同关系范畴对冲突事项进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从合同和关系层面说明如何管理事前冲突,从发包方、监理方和合同建设三个角度论述了如何管理可能面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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