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背景下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的冲突与调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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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蓓蕾,陈国华.“双减”背景下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的冲突与调适[J].教学与管理,2023(36):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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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蓓蕾 陈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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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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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乡村教师职称聘任政策评价研究”(2021ZD009)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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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双减”政策实施中,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要场所,教师是课后服务的主体。当前,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中存在诸多冲突,阻碍了“双减”政策的顺利执行。借助刘易斯·科塞的冲突理论,发现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中的冲突主要有三类,一是教师与学校的冲突,二是学生与学生的冲突、教师与教师的冲突、家长与家长的冲突,三是家长和学校的冲突。为进一步调适冲突,充分发挥冲突的积极功能,促进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实施:首先,发挥冲突的“激发器”功能,完善课后服务治理体制、机制;其次,发挥冲突的“调节器”功能,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最后,发挥冲突的“安全阀”功能,搭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表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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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冲突理论 中小学 课后服务 “双减”政策 家校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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