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思路
引用本文:赵万一.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思路[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3):41-45.
作者姓名:赵万一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摘    要:我国现有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针对性差。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是专业知识全面、专业技能精良、素质过硬、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创造力的通用法律人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与国际接轨。为此需要调整课程结构、优化教学内容,采用各种教学手段强化素质教育;应按所学内容侧重点的不同将法律硕士分为民事、刑事、律师、知识产权等几个大的学科,并分别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法律硕士  教育改革  研究生培养

The Basic Ideology and Thoughts of LL. M Education Reform
ZHAO Wanyi.The Basic Ideology and Thoughts of LL. M Education Reform[J].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2006(3):41-45.
Authors:ZHAO Wanyi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