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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泄愤事件中群体心理的机制研究——以瓮安“6·28”事件为例
引用本文:黄灵辉.社会泄愤事件中群体心理的机制研究——以瓮安“6·28”事件为例[J].襄樊学院学报,2011,32(4):36-41.
作者姓名:黄灵辉
作者单位:襄樊学院,管理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摘    要:泄愤事件是群体激愤情绪表达的直接结果。群体负性心理从同情到不满到怨恨,最后演变为激愤。同情是心理平台、不满是基础心理、怨恨是关键心理、处置不当是外部力量构成了群体负性心理的演进机制。行为主体的正义感、逆反心理、发泄心理和表现欲是心理来源,暗示与感染、顺从与模仿是演绎途径构成了激愤情绪从个体到群体的扩展机制。以现场管理为关键、以民主公正为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以执政理念提升为根本、以魅力型领导为权威、以心理攻势为主要手法、以民主协商对等谈判为途径,从处置技术、制度建设和执政理念等不同层面共同形成群体心理的阻断机制。

关 键 词:社会泄愤事件  群体心理  负性心理  “6.28”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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