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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正确理解“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与王成稼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易培强.也谈正确理解“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与王成稼同志商榷[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0(4).
作者姓名:易培强
摘    要:本文认为,马克思说的个人所有制指的是联合的社会的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劳动者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联合的社会的个人所有制,这三者的相继更替,是按照否定的否定的规律完成的过程;恩格斯对个人所有制的解释与马克思的思想实质上是一致的;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对于认识全民所有制的实质,正确进行国有制的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不同意将重建个人所有制解释为重建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的观点,也否定了“国有财产个人化”的错误主张。

关 键 词:“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消费品个人所有制”  “国有财产个人化”  否定之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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