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同志:我今年10岁,上小学三年级。我爸爸两年前在外面找了女人,与妈妈吵架,最后他们离婚了。法院把我判给爸爸,其实我很想和妈妈住。爸爸把我关在家里,不让我上学。几经周折,我回到妈妈身边。我妈妈怕我爸再干扰我的学习,没通过法庭,在司法所一个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了一个不平等协议:我由妈妈抚养,爸爸不再负担我的生活费。上学期间,我爸不经我妈同意,不得干扰我的学习和生活。现在我妈和我生活非常清苦,我爸不再给我任何生活费。请问我现在有没有权利向他要生活费?对他再婚后又买的房子我有没有继承权? 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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