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关系的“协同”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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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可以说,《纲要》赋予了家园关系建设新的内涵和特征——服务性、指导性、针对性、丰富性、参与性、幼儿园主导性,这为实现更为开放的幼儿教育提供了基础,同时也对家园关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必须在提高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协同性上开展家园关系建设,把“协同”作为家园合作、构建和谐家园关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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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园关系 教育指导纲要 协同性 合作伙伴 主动参与 幼儿教育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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