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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现行违约金规定的一点新认识和新建议
引用本文:刘宇.对我国现行违约金规定的一点新认识和新建议[J].平原大学学报,1996(3).
作者姓名:刘宇
作者单位:焦作工学院经济管理工程系 焦作
摘    要:违约金就是法律或合同规定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必须由违约方付给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其设立目的在于惩罚违约方,是对违约方的一种经济制裁,简言之:违约金具有惩罚性。《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经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可以看出,违约金不仅具有其涵义中的惩罚性,而且依据法律规定还具有补偿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即使违约行为没有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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