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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先予执行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徐洁萌.浅谈先予执行制度中的几个问题[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26(10):208-210.
作者姓名:徐洁萌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摘    要:先予执行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该制度的设置旨在暂时性地解决一方当事人的现实困难,从而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本文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先予执行制度可否重复适用,先予执行后是否准予原告撤诉,以及先予执行与财产保全的竞合和突破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作者的明确看法。

关 键 词:先予执行  重复适用  竞合与突破
文章编号:1007-1792(2006)10-0208-03
收稿时间:06 1 2006 12:00AM
修稿时间: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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