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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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旭.刍议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J].池州师专学报,2002,16(1):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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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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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东至县委党校24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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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是现代的明成果和标志,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着人类社会更高类型的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意味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德治是时代与历史继承性的统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明史,伦理道德化十分丰富,德治德政思想源远流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针的同时.开辟了以德治国的新境界。以德治国是中华的内政之要。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相融相契。法治与德治在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功能上有着动力与制衡、相辅相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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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法治与德治 法治国家 代表 江泽民同志 社会主义国家 核心 文化 中华 |
文章编号: | 1008-7710(2002)01-0030-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8月10日 |
Talk on Administer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and Administering the Country by Virt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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