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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冒名处分的善意取得
引用本文:郭世卿.不动产冒名处分的善意取得[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3(5):20-23.
作者姓名:郭世卿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240
摘    要:不动产冒名处分的善意取得符合公示公信原则,是政府公信力及保护第三人利益信赖的要求,满足无权处分、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支付合理对价、登记完成等要件,不动处产冒名处分即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发生相应法律效力.

关 键 词:不动产  冒名处分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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