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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办教师去民办学校待遇不变
引用本文:沈颢,刘凯希,张璞.长沙公办教师去民办学校待遇不变[J].教师,2008(20):110-110.
作者姓名:沈颢  刘凯希  张璞
摘    要:长沙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相同的合法权益,允许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10月6日,长沙市政府下文,保障民办教师、民办学校的各项合法权益。

关 键 词:民办学校  公办教师  长沙  待遇  合法权益  公办学校  民办教师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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