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立法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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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强荣.论行政立法的性质[J].华章,2007(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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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强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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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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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对行政立法的性质,至今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复.本文通过对行政立法性质的探讨,认为行政立法的职权立法部分,属于行政行为范畴,法院对其具有完全的审查权和监督权;行政立法的授权立法部分,具有立法行为属性,法院通过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追求司法正义的前提下,完成对授权立法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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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立法 职权立法 授权立法 违宪审查 建议权 |
文章编号: | 1009-5489(2007)08-0058-01 |
修稿时间: | 2007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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