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间无意伤害 监护人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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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梅生.孩子间无意伤害 监护人负责赔偿[J].中华家教,2015(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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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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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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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颜主任:三个月前,我8岁的女儿与居住在同一小区的9岁的小芳、7岁的小萍玩"捉迷藏"游戏时,不慎被树枝戳伤了左眼。经医治,已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却仍未能治愈,左眼已经失明。事后,我曾多次要求小芳和小萍的父母赔偿损失,但他们坚持认为小芳和小萍对我女儿所受伤害并没有任何过错,而我平时对女儿的安全教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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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负责赔偿 戳伤 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 民法通则 监护责任 显失公平 不能预见 赔偿责任 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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